展会信息

2015第十四届中国•四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建筑防水材料技术专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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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十四届中国•四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

建筑防水材料技术专题展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三)协办单位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川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市长协会

四川省建筑业协会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四川省勘察设计协会

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

四川省建设科技协会

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

四川省建筑设计院


二、展会背景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列入“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力争全省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6个百分点,到2017年超过50%。我省从今年起连续3年,每年启动100个省级试点镇建设;加快发展成都平原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川东北城市群和攀西城市群,构建四川城镇化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一批经济强镇、区域重镇和文化名镇,大力推进城镇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及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今年6月出台的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力争完成新建绿色建筑3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35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现节能50%的目标。今年我省将新增城镇人口150万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21.1万套,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投入1000亿元,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370亿元,建筑业总产值达到8500亿元。

四川地处中国西部腹地,是资源大省、经济大省,当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时期,处于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由总体为康向全面小康跨越的全新起点上,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成渝经济区、成都城乡统筹试验区和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天府新区建设的快速推进,为住房城乡建设大发展提供了契机,建筑防水技术及材料正孕育着巨大的发展机遇。

2014年4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成都市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四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展出面积万余平方米,500余家国内外知*企业参展。省市(州)相关部门、行业高管及专家,众多建设单位,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科研院所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社会公众参观博览会。省内外主流媒体对博览会作了全程报道。为了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四川“两个跨越”,充分展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以下简称四新成果),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水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举办2015年中国·四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

三、展会目的

举办本届博览会,旨在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推动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四新成果推广应用,促进政府、建设单位、企业、产品与材料生产供应商的交流合作,为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天府新区和成渝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建筑业提供支持和保障。

建筑防水材料技术专题展,旨在展示建筑防水材料技术,促进建筑防水材料技术的研发,实现建筑防水材料技术行业的横向互动,使之融入相关联的产业,搭建材料供应商、工程单位与用户间沟通交流的桥梁,推进建筑防水材料技术及装备技术、产品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

四、展会报道

四川电视台、成都电视台;

四川日报、中国建设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厅”门户网;

“四川建设”政务微博(http://t.home.news.cn/scjst);

《四川建设》、《四川建筑》杂志。

五、时间地点  

(一)展会安排

报到布展:2015年4月19日—21日

展出时间:2015年4月22日—24日

撤展时间:2015年4月24日15时

(二)展会地点

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天府大道中段1号)

六、展示范围

(一)喷膜防水技术、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刚性防水及堵漏材料、基础设施及市政工程用防水材料、各种瓦材。

(二)各种防水材料的原辅材料、防水材料成套设备和技术、防水工程施工机具和应用技术、防水工程系统配件和辅助材料。

(三)防水材料检测仪器及设备。

(四)相关防水技术科研成果、管理软件及新产品。

七、网上互动

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scjst.gov.cn)开通“博览会”频道,对博览会作全程报道。参展企业交付参展费用后,企业信息将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发布,免费享受增值服务;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开通“网上展厅”,打造永不落幕的网上博览会。

八、主要活动

视情举办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等论坛(内容涵盖:规划、房产、设计、施工、材料等),邀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监、房地产、科研院所(院校)等单位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参会。

邀请专家就住房政策、建筑设计、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施工工艺等内容,开展现场咨询。

九、展会费用

标准展位:(3M×3M)9M2    7500元/个展位/展期

含:1桌两椅、2条楣板、3面展板、2只射灯、1个(220V、5A)电源插座

特装修空地展位:750元/M2/展期,36M2起租,不配任何设施。展会施工管理费、设备用电等由参展单位另按展馆要求支付

十、广告价目

封 面:15000/

封  底:12000/

封二、三:8000/

跨  页:8000/

黑白内页:2000/页

普通彩页:4000/

彩虹门:15000/

气柱广告:4000/

门票广告:5000/10000

现场喷绘广告:300元/平方米

十一、参展程序

参展单位应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2015中国•四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博览会办公室)。

参展单位申请参展后,应在一周内将所有费用电汇或交至博览会办公室。

展位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分配。

博览会办公室收到参展单位《参展申请表》后,将在博览会开展前一个月邮寄或发送《参展商手册》。《参展商手册》主要包括:博览会日程安排,各项服务申请表,摊位搭建装饰、租用展具、增加用电及展品运输指南等,协助您完成参展活动。

十二、合约条文

(一)参展单位应自觉遵守本会及展馆的各项规定。

(二)参展单位交付费用后放弃参展,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三)严禁假冒伪劣、淘汰产品参展。

(四)参展单位自行转让展位,博览会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并不退还展费。

(五)为保证博览会整体效果,博览会办公室拥有调整展位的决定权。

十三、通联方式  

联 系 人:罗锡兴                  手    机:13558701172     

联系电话:028-85569535            传    真:028-85566395

网上咨询:www.scjst.gov.cn        电子邮箱:2252548640@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11室

邮    编:610041

 

 

 

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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