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在工业和民用建筑的防水体系,防水类别可分为两大类:刚性防水和柔性防水。既然有两种,到底怎么选?又有什么区别呢?
刚性防水和柔性防水,实际上是在建筑不同部分应用的,还可以根据修缮方式来区分:易维修和不易维修。举个例子:屋顶防水,通常属于容易修复的类型,而地下室通常不易维修。
针对刚性防水与柔性防水材料各自的特性,刚性防水通常可分为外涂类和内掺类,具有无机性能,防水寿命长,但抗折能力差;柔性防水通常为有机材料,有防水年限,抗折和拉伸能力较好;因此,针对不同建筑结构可选用不同类别的防水工艺。
本文仅针对地下防水部位进行分析,地下建筑工程所处的建筑部位比较特殊,地下建筑工程是整个建筑的重要部分,其环境湿度较大,所以地下施工工艺及材料的选择变得尤为重要。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结构自防水是必要且必须要做的防水工序,地下工程防水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年限,刚性防水在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通过在结构混凝土中掺入防水类外加剂作为结构自防水的主要途径。
通过大量的工程案例,我们发现,目前我国结构自防水所达到的防水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其中混凝土抗渗等级设计值与实际值的偏差是目前刚性防水达不到真正“自防水”的因素之一。富瑞勒斯提出抗渗富裕系数®理论有效解决这一技术难题,在混凝土实际生产应用中充分考虑运输、浇筑、振捣、养护等环节,通过留出混凝土抗渗富余系数®,为提升混凝土抗渗性能留有可控余量,使交付使用的建筑结构完全具备自防水功能,同时可以实现与建筑结构同生命周期的目的。
此外,结构自防水目前面临的另一问题是混凝土结构开裂,个别开裂通常会导致结构出现漏水现象,同时伴有窜水问题,而窜水才是渗漏的顽疾。通过高抗渗性的结构自防水可彻底根治。
值得一提的是,FR结构自防水体系在整体建筑防水施工中有着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时间效益。通过建筑结构与防水的同步施工,可大幅缩短工程工期,降低施工管理成本,但由于其不具备抗变形能力,针对个别施工部位易采用柔性材料进行加强处理。就目前建筑地下而言,柔性材料不能具备与建筑同寿命的生命周期,也不能对柔性施工部位进行二次修复,一旦出现渗漏问题,其主要依靠的还是结构自防水功能,因此,结构自防水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其品质与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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