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水泥与石粒拌和料铺设。面层厚度除有特殊要求外,宜为12—18mm,且按石粒粒径确定。水磨石面层的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白色或浅色的水磨石面层,应采用白水泥;深色的水磨石面层,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同颜色的面层应使用同一批水泥。同一彩色面层应使用同厂、同批的颜料;其掺入量宜为水泥重量的3—6%或由试验确定。
3、水磨石面层的结合层的水泥砂浆体积比宜为1:3相应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0,水泥砂浆稠度(以标准圆锥体沉入度计)宜为30—35mm。
说明:
4、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粒应洁净无杂物,其粒径除特殊要求外应为6—15mm;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
5、面层表面应光滑;无明显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
6、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眇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