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筑防水行业开展“标准领跑者”评定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建筑防水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质检办监[2017]844号)对在建筑防水行业开展“标准领跑者质量监督助力”活动的要求,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制定了《建筑防水行业“标准领跑者”评定管理办法》,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标准领跑者”评定活动。
“标准领跑者”评定活动将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提高建筑防水行业技术标准水平,促使更多企业实施高标准,发挥“标准领跑者”企业的引*带动作用,通过*进标准引*质量提升,通过质量提升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为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建筑防水企业。执行的团体标准或企业产品标准已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pbz.gov.cn/ )上自我声明公开,并已实施1年以上(含1年),如未自我声明公开,应提供证据证明已实施1年以上(含1年)。
2、企业具备一定的规模并且建有完整的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的标准化实验室;实施标准引*、质量提升工作已经取得一定的实效。
3、执行标准具有*进性与创新性。申报单位执行的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主要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进水平或国内*先水平。
4、产品质量稳定、实施效果明显,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政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三年内国抽和省级抽查没有不合格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或本地区范围内排名前列。
二、资料申报
按附件1《建筑防水行业“标准领跑者”申请书》的要求填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评定
本次活动设立评定专家组负责活动的评定工作。
经专家组评定,符合“标准领跑者”的企业,在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网站、其他相关网站、杂志等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符合评定要求的,协会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建筑防水行业“标准领跑者”^^名单。
四、表彰和奖励
通过评定的“标准领跑者”企业,由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向质检总局^^授予建筑防水行业“标准领跑者”称号。
联系人:尚华胜
电 话:010-88415076
传 真:010-88415062
电子邮箱 :huasheng578@126.com
附件2:参加建筑防水行业开展“标准领跑者”评定活动的回执.docx
请各参加单位在2017年10月15日前反馈参加本次活动回执至中国建筑防水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