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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公告股价应声大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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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公告股价应声大涨

近日东方雨虹连发了多条公告,不仅公布了部分董事、高*管理人员的增持信息,也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前*名股东持股信息,同时也对于媒体有关《拨开东方雨虹股权激励迷雾:激励员工还是经销商?》的报道,于以澄清说明,这次公告的密集发出,可谓是对于之前的所有传言的一次集中回应,展示了一个更加透明的东方雨虹。

根据东方雨虹,关于部分董事、高*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显示:

2018年7月11日董事杨浩成先生、董事会秘书谭文彬先生、财务总监徐玮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杨浩成、谭文彬、徐玮的增持数量分别是14.28万股、9.8万股和9.77万股,3人承诺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人增持股份情况:

姓名 

职务 

交易方式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成交均价(元/ 股)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 

杨浩成 

董事 

竞价交易 

2,552,692

0.17%

142,800 

15.227 

2,695,492 

0.18%

谭文彬 

董事会秘书 

竞价交易 

220,999

0.01%

98,000 

15.297

318,999 

0.02%

徐玮 

财务总监 

竞价交易 

717,396

0.05%

97,700 

15.321

815,096

0.05%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杨浩成先生、谭文彬先生、徐玮女士个人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买入。

而近日一篇《拨开东方雨虹股权激励迷雾:激励员工还是经销商?》被其它媒体转载。为避免上述报道给广大投资者带来误导,东方雨虹对媒体报道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澄清说明。内容主要涉及公司事业合伙人机制、股权激励授予对象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股票质押事宜、应收账款事宜等四个方面。

根据公告显示:东方雨虹鼓励核心业务人员向事业合伙人转换,向事业合伙人的转换具有一定的要求限制,即鼓励核心业务人员在公司直营公司不能覆盖的区域成立公司,成为东方雨虹防水产品的技术服务、防水施工的专营商,接受公司下达的业绩目标,年底接受公司的业绩考核。同时通过运用股份制经济组织形式的优良运行机制,以股权为纽带,与*质的事业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因该事项涉及上市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公司秉承宏观审慎的原则,充分借鉴了市场经验、评估风险,上述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需进行注册经营地址的选址、协议签署、投资人出资、验资等一系列事项,有一定的办理周期,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上述公司的开业安排。同时,公司配套出台了相应准入(满足一定的资本金投入、专营东方雨虹防水)、考核(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业绩任务)、退出(完不成业绩人走股退,取消事业合伙人身份)、分红等机制。

关于股权激励授予对象事宜

东方雨虹表示:东方雨虹于2016年启动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后于2016年9月完成股份的授予,公司实际对1197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312.6万股。而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期间遵循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还是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权激励授予对象未违反上述规定。

关于应收账款事宜

为应对应收账款坏账风险,东方雨虹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监管部评估客户履约能力,并对合同评审、工程签证和回款情况等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随时跟进每个具体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处理合同风险、应收账款控制管理、债权凭证管理、非诉及诉讼方式的应收账款催收等多种措施完善应收账款管理机制,防范应收账款风险。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2017年度计提坏账准备428,090,248.03元,实际发生坏账707,730.98元,占公司2017年度应收账款的0.015%,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整体可控。

东方雨虹表示:近年来,随着环保督查、安全生产等产业政策对防水行业的逐渐规范,以及防水行业的消费升级,客户对品质的要求逐渐提升,大型防水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凸显,与历年相比防水制造行业市场集中度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逐步向龙头企业聚拢。公司作为防水龙头企业,凭借自身品牌优势、研发优势、产能布局优势、多层次的市场营销网络优势、成本优势等实现了高于行业的增长,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附: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6月29日)前*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卫国

442,871,891

29.54

2

许利民

89,812,833

5.99

3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36,287,681

2.42

4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卓*成长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813,261

2.19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9,246,198

1.95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8,001,563

1.87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低碳环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347,476

1.62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707,351

1.45

9

向锦明

19,046,215

1.27

10

东证资管-招行-东方红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6,303,230

1.09

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7月11日)前*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卫国

442,871,891

29.54

2

许利民

89,812,833

5.99

3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42,926,063

2.86

4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卓*成长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9,067,631

2.61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9,246,198

1.95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8,001,563

1.87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低碳环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4,347,476

1.62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3,568,834

1.57

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707,351

1.45

10

向锦明

19,046,215

1.27

 通过近二个登记日的股权对比显示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和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卓*成长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增持了东方雨虹,持股比例上涨至2.86%和2.61%,表明对于东方雨虹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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