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采防污治霾出大招 采购内容包括防水涂料
为了保障空气质量,北京市财政局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18〕259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是配合北京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出台的。近年来,北京市多措并举加大对高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前期在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贯彻落实环保要求的具体措施。”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出台该《通知》,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污染问题,另一方面是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明确在政府采购领域绿色采购的相关要求。
《通知》以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支持采购环保产品和服务为出发点,重点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绿色政府采购工作;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三是大力推进北京市环保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
据介绍,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品目属于或部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转发的*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关规定,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所列的产品。采购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环保要求,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通知》鼓励采购人将北京市环保政策要求、行业污染排放标准等,作为对供应商的条件嵌入采购需求。采购内容涉及外墙涂料、内墙涂料、防水涂料、地坪涂料、建筑防腐作料、胶粘剂、重防腐涂料等内容的,鼓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等北京市强制性环保标准。鼓励优先采购使用水性漆涂料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