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第八届(2010年)中国国际屋面和建筑技术展览会在京举办。参展须知

来源: 网络 投诉反馈
声明:本文及文中图片系网络转载,供学习交流使用,若来源标注有误或涉嫌侵犯著作权,请联系juwangpai@qq.com,核实后我们将立即修改/删除。

展会地点

   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三环东路6号)

展会日程

   布展日期:2009年10月12日、13日

   展出日期:2009年10月14日-16日(开幕式、交流、洽谈及展会主题活动)

   撤展时间:2009年10月16日下午

展位规格及收费标准

国内参展商收费标准:

标准展位(3m×3m) 7800元/个
 
室内光地(36平米起) 780元/平米

 

注:

1.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会员优惠10%(限09年7月30日前申请)

非会员单位连续参加两届优惠5%(限09年7月30日前报名)

两项优惠只能享受其中之一

 

2.标准展台设施配置
为每个标准展位提供三面围板、地毯、展桌一张、折椅两把、照明灯两盏、插座一个(220V/5A)、中英文名称楣板以及夜间治保和展台周围的清洁服务。

参展程序

◆拟参展单位请认真填写展位申请表,加盖公章后连同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寄送或传真至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并且在预订完展位15日内将展位租金的50%汇至指定帐号作为定金,2009年9月30日前须将展位租金余款汇至指定帐号,否则不予保留展位,已交定金不予退还。

◆汇款方法
   户名: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号:0200001409014455950
   注明用途:防水技术展展台租金、广告或翻译费
   汇款确认:款汇出后请将银行付款凭证传真至展会办公室作为确认

◆展位安排
   主办单位采取先交款先定位的原则,根据报名日期及收到全额展台租金的先后顺序安排展位。

展商须知

1、 以中国国内公司名义租用展位的参展商,只可展出在中国国内生产的产品,展出非中国

国内生产的产品,需按国外参展商标准补足展位租金。

2、不得损坏展馆公共设施,不得妨碍影响同期举办的其他展会。

3、下列物品禁止带入:

危险物:包括枪支、刀剑、弹药、炸药、易燃物、放射性物质和其它危险物等;

未经海关同意的进口物品;

违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

被有关部门禁止的物品;

爬虫、鱼类、鸟类及其他禽兽。

4、展会一般谢绝儿童入场,如进入须有监护人保护。

5、参展商不得在展馆内公共区域及展馆周边地区发送宣传品,只可在本公司的展位内或本公司举办的展览会技术讲座上发送宣传品;展馆内严禁零售活动。

6、参展商应根据需要为您的展品、展具等财产投保,对参展的专利产品、体积小、价值高展品及个人物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以免丢失或被盗,主办单位不对此负财产或法律责任。

7、为保持展会的良好形象,请您保持展位、公共区域外观整洁、通道畅通;为保持展馆内良好的洽谈环境,请您控制好播音设备的音量和机器设备的噪音 60分贝以下);为了保证展会和您的安全,展馆内不准明火作业、严禁吸烟(吸烟请到指定地点)

8、现场演示方案需征得主办方同意。禁止有异味和漂浮物的现场喷涂演示,现场机器演示时,须使用安全防火装置并在电源切断时方可拆除,演示时,须与观众保持相对安全的距离,机器操作人员须由合格人员担任。不得在展台擅自安装、使用碘钨灯、高压泵灯等高温灯具和电熨斗、电炉等电热器具。

9、展位搭建、展品运输、水电气使用、物品租用、广告宣传、废物垃圾处理等相关须知请见本手册相关栏目。

10、发生紧急情况时,参展商须配合主办方及展馆相关人员根据需要采取的有关措施。

11、自带物品进出,应找主办单位签字。

12、参展商应对因未遵守“参展须知”给自身、他人和展会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微信群
防水辅材网是一把防水营销利剑
首页 电脑版 联系我们 返顶

© m.juwangpai.cn

Copyright © 2025 juwangpai.cn

Copyright © 2025 juwangpa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