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费该不该缴 房企收取水电安装费是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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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笔者从市房产局获悉,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合同文本,从去年开始,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对合同文本作出了新的修改,不得再有水电安装费用条款内容。若在商品交易中,还有收取水电安装费用的房地产企业,则属价外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据了解,2009年5月26日,市物价局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规范商品房交易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文件。该文件规定,涉及到水电安装的费用和其他面向全体购房者的共有性的建筑附属项目、经营性收费,一律纳入商品房建筑工程预算,计入商品房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此政策规定的目的是纠正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同、协议、约定等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其它费用,进而规范我市商品房交易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