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数量:按照铺贴面积每100㎡抽查一处,但总数不应少于三处。
2.卷材及其配套胶结材料等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原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以及现场取样复检试验报告。
3.各层卷材之间、以及防水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贴牢固(点粘、条粘、空铺及焊接工艺应符合各自相应的粘铺及密封标准),外观表面应平整,不允许有皱折、空鼓、起泡、滑溜、翘边与封口不严等缺陷。
4.防水结构的转角部位、穿过卷材防水层的管道以及变形缝等细部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细部应粘贴牢固、封闭严密且无空鼓及破损。
5.卷材搭接宽度、卷材铺设的收头处理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6.对卷材防水层进行整体观察,不得有渗漏现象。
7.检查方法: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认真进行实地观察。
8.除上述检查验收外,值得提出的是成品保护问题。
(1)已做好的卷材防水层,应加强成品保护,及时采取措施,不得损坏。
(2)地下室管道不得碰损、变位和堵塞杂物。
(3)卷材铺设完成后,要及时做好保护层;外贴法墙面的油毡要保护好,防止断裂和损伤;各层油毡铺贴完后,其顶端应予临时固定,加以保护。
(4)外防内贴法的防水层,在防水结构施工前贴在永久性保护墙上,在防水层铺贴完后,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做好保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