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防水大师得知了一条重磅消息!!住建部在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对建筑防水提出了新要求!
众所周知建筑防水工程分为三大块:地下室、屋面、室内,地下室防水是建筑防水工程的最难点,也是质量问题的高发区,而且一旦发生渗漏,后期修补更是难上加难!《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就是要做到“建筑不倒,地下不漏”!
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条文2.2.1规定住宅建筑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结构不低于50年,屋面与卫生间防水不低于20年,地下室防水不低于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即:不低于50年)。也就是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低保修期限为5年”的规定将成为过去时!当然啰,最终质保期具体时间确定还得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情况。
随着国家对建筑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问责制的不断完善,本大师有必要提醒:防水材料要选品牌,防水施工要按规范!新规的到来,必将使Y材料销声匿迹,好产品更加畅销!热烈欢迎新规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