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17日22时55分在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北纬28.34度,东经104.90度)发生6.0级地震,震源深度16千米。
地震造成部分房屋、道路、电力、通讯等设施受损,目前灾区仍有余震发生。
猝不及防的地震让举国的目光都聚集到了这个旅游胜地,让我们为四川同胞祈福,愿灾区人民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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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在灾难发生的关键时刻,四川多地能提前通过警报、电视和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为大家及时疏散提供了宝贵的机会,减少了损失。
但是对于建筑工程而言,遭遇这样的自然灾难,很难避免损失。那么,一旦有了损失,是否可以进行索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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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地震给工程造成了损坏,机械设备被砸坏,以及因地震导致了人员伤亡事故,是该主动索赔呢,还是自己承担呢?
如果索赔,甲方(业主)就会有各种理由阻止你,例如工程质量不过关,现场管理不规范,人员管理不到位,一句话就是没有按照标准规范来操作,当然应该承担带来的后果。
不过,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地震虽然被明确为“不可抗力”,而且关于后果承担做了明确的规定: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但是,真正就地震损失知道索赔,敢于索赔,索赔成功的案例寥寥无几。至于合同条款规定的工期条款: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
但对于损失而言微不足道,即便索赔到工期,对应的依旧是工、料、机的延期,对于地震实际造成的损失并不能给予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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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工程遇上地震造成了损失巨大,真的要索赔,到底该如何做呢?我们就有“建筑工程一切险”!
首先,这个工程一切险基本全覆盖,基本所有的在建工程都已经投保。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工业厂房、电站;公路、铁路、飞机场;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其次,本次四川宜宾地震震级6.0,符合保险理赔规定。
第三,狡猾的保险公司往往在保险合同内对地震设置较高的免赔额,如果损失达不到这个数额,保险公司不赔付。
免赔额的条款保险公司往往按照以下规定制定:
1)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有两类:各保险项目的免赔额和特种危险的免赔额。免赔额的高低,工地自然地理条件,工期长短因素等,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现将各项免赔额的掌握幅度规定如下:
(4)特种危险:一般免赔额度规定在10万~40万元之间。特种危险指地震、海啸、洪水、暴雨和暴风造成的危险。
除免赔额外,为控制巨灾损失,还有一个免赔额的规定,即特种危险造成的保险财产物质损失的赔偿总额。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事故,赔款均不能超过限额。总的幅度,一般可按物质损失部分总保险金额的80%上下掌握。对于这类风险不大或基本上没有的地区,也可不规定。
第四,一切险条款内往往含有如下条款,千万不要被其所迷惑,谨记:一切险的主险责任就包含地震。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二)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航空器造成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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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根据工程类别不同,占工程合同总价的1%~5%不等,一个亿的工程一般就要100~200万,加之现在工程人员普遍工程保险理赔意识淡薄,专业性不强,导致这块保险成了保险公司“躺赚”的“肥肉”项目。
所以震区的朋友如果因地震遭受到了损失,拿出你们的保险合同,联系上你们的保险公司,让那些“躺”着的保险公司“跑”起来,做他们该做的事,赔他们该赔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