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第一批检查已落下帷幕,9月份将如期开展第二批的检查工作。这也是住建部首次开展的关于建筑市场的综合性检查,涵盖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筑节能等多个方面,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将下发执法建议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如何认定?
针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资质资格管理等突出问题,依据住建部颁布施行的《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内容涉及建筑市场的九方主体,共175条“违法违规”行为:
1、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A1)
2、勘察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B1)
3、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C1)
4、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
5、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E1)
6、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F1)
7、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G1)
8、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H1)
9、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I1)
1、建设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A1)
2、勘察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B1)
3、设计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C1)
4、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
5、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E1)
6、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F1)
7、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G1)
8、检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H1)
9、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I1)